《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
第4-13节《系辞下传》第八、九、十章:“《易》之为书”之爻象体例
【系辞原文】
【第八章】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系辞传是谁写的,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第九章】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第十章】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解读诠释】
【第八章】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白话】
《周易》这部书(包含人生处世的哲学),不可须臾远离。它所体现的道理在于屡屡推迁,变化运行而不居止,周遍流动于各卦六爻之间,上下往来没有定准,阳刚阴柔相互更易,不可执求于典常纲要,只有变化才是它趋赴的方向。(《周易》的道理可以启发人)当出入行藏之际多加考虑遵守法则或度数,使人处内外隐显之时知晓惕惧得失。又可以使人深明将来的忧患和往昔的事态,虽然没有师保或父母的监护,却好像面临师保与父母的教诲。处事之初遵循《周易》卦爻辞的意旨,揆度行动的方式,就掌握了(适应事物变化的)经常可行的规律。假如没有贤明的人研探阐述,《周易》的道理就难以凭空推行。
【解读】
“不可为典要”,易之变易也,变无方也,言六爻体例演绎出千变万化的情伪。“出入以度”、“既有典常”《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易之不易也,理有定也,言六爻体例有常规的法则。
“无有师保,如临父母”,黎世序《河上易注》:“二句盖互文也。”
“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即《系辞上传》第十二章“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第九章】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白话】
《周易》这部书,以推原事物的初始、归纳事物的结局而形成卦体大义。各卦六爻相互错杂,只是反映特定的时宜和阴阳物象。初爻的意义较难理解,上爻的意义容易理解:因为前者是本始,后者是末尾,初爻的爻辞拟议事物产生的端绪,到了上爻事物发展完结而卦义最终形成。至于错杂各种物象而撰述阴阳德性,辨识是非吉凶,要是撇开二五中爻那就无法全面理解。是啊!(明白了二五中爻的意义)也就大致把握了存亡吉凶的规律,即使平居无为也能知晓事理。明智的人只要观察研析《彖传》,就把全卦大义多半领悟了。
第二爻和第四爻同具居阴位且应比中五爻的功能而各居上下卦不同之位,两者象征的利害得失也不相同:第二爻(处下居中)多获美誉,第四爻(处上居下)多含惕惧,因为靠近君位。阴柔的道理,不利于有远犬作为;其要旨在于慎求“无咎”,其功用在于柔和守中。第三爻和第五爻同具居阳位而应比中二爻的功能而各居上下卦不同之位:第三爻(处下卦之极)多有凶危,第五爻(处尊居中)多见功勋,这是上下贵贱的等差所致。大略说来,若阴柔(处三、五阳位),就有危患,若阳刚(处三、五阳位),就能胜任吧?
【解读】
本节是一篇精炼扼要的《周易》体例,即《彖传》体例与六爻体例。
1.《彖传》体例:
中爻,《正义》以为二五中爻,朱子以为卦中四爻,易卦六爻,唯有二五得中,卦之是非所在者主要在于二五,故《正义》所言为优。“二与四同功”,先儒以为皆阴位,“三与五同功”,皆阳位。此说不严谨。二爻、四爻同具居阴位且应比中五爻的功能,三爻、五爻同具居阴位且应比中二爻的功能,皆以二五中爻为核心论同功是也。
此处“彖辞”非卦辞,言《彖传》也。《彖传》围绕卦德、卦主解析卦辞,而主卦之主多在二五中爻,故曰“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第一节言《彖传》卦辞体例《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第二节言爻象爻辞体例,爻象体例决定于《彖传》也。
2.六爻体例:
2.1爻位体例:
与第十章共参,三才,指天、地、人,又称“三极”。八经卦,下爻为地道,中爻为人道,上爻为天道。经卦重卦为别卦六爻,同才相应,故初四相应,二五相应,三上相应。又以初、二为地道,三、四为人道,五、上为天道。初爻元士,二爻大夫,三爻三公,四爻诸侯,五爻天子,上爻宗庙。
六爻:初慎,二誉,三凶,四惧,五功,上穷。占断辞:初四无咎,二五多吉,三上多凶。
2.2应比体例:
《周易折中·义例·应比》曰:
“应”者,上下体相对应之爻也。“比”者,逐位相比连之爻也。《易》中比应之义,唯四与五比,二与五应为最重。盖以五为尊位,四近而承之,二远而应之也。然近而承者,则贵乎恭顺小心,故刚不如柔之善。远而应者,则贵乎强毅有为,故柔又不如刚之善。夫子曰:“二与四,同功而异位,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夫言柔之道不利远,可见刚之道不利近矣。又可见柔之道利近,刚之道利远矣。夫子此条,实全《易》之括例。
凡比与应,必一阴一阳,其情乃相求而相得。若以刚应刚,以柔应柔,则谓之“无应”。以刚比刚,以柔比柔,则亦无相求相得之情矣。
以此例推之,《易》中以六四承九五者,凡十六卦,皆吉。《比》曰“外比于贤”,《小畜》曰“有孚惕出”,《观》曰“利用宾于王”,《坎》曰“纳约自牖”,《家人》曰“富家”,《益》曰“中行告公从”,《井》曰“井甃无咎”,《渐》曰“或得其桷”,《巽》曰“田获三品”,《涣》曰“涣其群元吉”,《节》曰“安节亨”,《中孚》曰“月几望”,皆吉辞也。唯《屯》、《需》与《蹇》、则相从于险难之中,故曰“往吉”,曰“出自穴”,曰“来连”。《既济》则交儆于未乱之际,故曰“终日戒”,亦皆吉辞。
以九四承六五,亦十六卦,则不能皆吉,而凶者多。如《离》之“焚如死如弃如”,《恒》之“田无禽”,《晋》之“鼫鼠”系辞传是谁写的,《鼎》之“覆餗”,《震》之“遂泥”,皆凶爻也。《大有》之“匪彭”,《睽》之“睽孤”,《解》之“解拇”,《归妹》之“愆期”,《旅》之“心未快”,《小过》之“往厉必戒”,虽非凶爻,而亦不纯吉。唯《豫》之四,一阳而上下应,《噬嗑》之四,一阳为用狱主,《丰》之四,为动主以应乎明,《大壮》之壮,至四而极,《未济》之未济,至四而济,皆卦主也,故得吉利之辞,而免凶咎。
以九二应六五者系辞传是谁写的,凡十六卦,皆吉。《蒙》之“子克家”,《师》之“在师中”,《泰》之“得尚于中行”,《大有》之“大车以载”,《蛊》之“干母蛊”而“得中道”,《临》之“咸临吉而无不利”,《恒》之“悔亡”,《大壮》之“贞吉”,《睽》之“遇主于巷”,《解》之“得黄矢”,《损》之“弗损益之”,《升》之“利用禴”,《鼎》之“有实”,皆吉辞也。唯《大畜》之“舆说輹”,则时当止也;《归妹》“利幽贞”,则时当守也;《未济》“曳轮贞吉”,则时当待也,亦非凶辞也。
以六二应九五,亦十六卦,则不能皆吉,而凶吝者有之。如《否》之“包承”也,《同人》之“于宗吝”也,《随》之“系小子失丈夫”也,《观》之“窥观可丑”也,《咸》之“咸其腓凶”也,皆非吉辞也。《屯》之“屯如遭如”,《遯》之“巩用黄牛”,《蹇》之“蹇蹇匪躬”,《既济》之“丧弗勿逐”,则以遭时艰难,而显其贞顺之节者也。唯比之“自内”也,《无妄》之“利有攸往”也,《家人》之“在中馈贞吉”也,《益》之“永贞吉”也,《萃》之“引吉无咎”也,《革》之“巳日乃孚征吉”也,《渐》之“饮食衎衎”也,皆适当上下合德之时,故其辞皆吉。夫子所谓“其要无咎,其用柔中”者,信矣。
【第十章】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白话】
《周易》这部书,道理广大周备:含有天的道理,人的道理,地的道理。兼合(三画的八卦符号中)天地人的象征而每两卦相重,就出现了六画的卦;六画,没有别的意思,正是象征天地人的道理。《周易》的道理在于变化运动,仿效变动的情状就叫六爻;六爻各有上下等次,就叫作物象;阴阳物象相互错杂,就叫作文理;文理有的适当、有的不适当,所以吉凶就产生了。
【解读】
【问题】 “《易》之为书”三节为何被“《易》之兴”两节所包?
《系辞下传》的第八、第九、第十章皆以“《易》之为书也”开头,而前后两头的第七章、第十一章皆以“《易》之兴也”开头,“《易》之兴也”既有自己的主题表达,同时兼做“《易》之为书”三章的标识符。第七章的“《易》之兴也”说“作《易》者,其有忧患乎?”第十一章“《易》之兴也”说“当文王与纣之事邪”,两者紧密呼应。
《系辞传》的这种编排显然是《易象》的思维方式。《系辞下传》第七章是“三陈九卦”,“三陈九卦”的象数本质是《周易》卦序、河洛原理。《系辞下传》第八、九、十章是《彖传》体例与爻辞爻象体例。
因此根据易象结构法则,得出:
爻象决定于《彖传》,《彖传》决定于卦序,卦序决定于河洛。
《系辞下传》第七章和第十一章说“《易》之兴”的时代背景。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而自其里言之,则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其心术与规摩,迥非后世帝王所能梦见也。”殷周之际是从《归藏》的鬼神思维向《周易》人文思维的转化时期,鬼神思维简单,以龟卜决策为其特色,而人文思维则是天人感应下的修德寡过,所以六十四卦从七八占彖走向九六占变,六十四卦辞演变为四百五十条系辞(卦辞64,爻辞384,用九用六2)。
《系辞下传》第八、九、十章都是“《易》之为书”,是介绍《周易》之书的体例。第八章“不可为典要”是说《周易》的“变易”原理;“既有典常”是说《周易》的“不易”原理。
《系辞下传》第九章是说六爻法则,主要有中爻卦主法则和承乘比应法则。
《系辞下传》第十章是说六爻爻位法则,初二为地,三四为人,五上为天,“兼三才而两之,故六”。“《易》之兴”表时间,乾为时,乾为各正性命,故“三陈九德”;“《易》之为书”表空间,坤为地为众,故六爻演绎复杂的人际关系。
两说“《易》之兴”,法阴阳也;三说“《易》之为书”,法三才也。阴阳三才,河图洛书之共同源头也。
(本文引自李守力著《周易诠释》,最新修订日期为2020年9月2日 ,为文化传统平台原创发布,本链接可用于个人学习分享,机构转载请联系本平台获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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