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讼卦 讼卦是《易经》 六十四卦之第六卦。 天水讼(讼卦) 慎争戒讼。 象曰: 心中有事事难做,恰是二人争路走, 雨下俱是要占先,谁肯让谁走一步。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 相叠。同需卦相反6讼卦讼卦是《易经》六十四卦之第六卦。天水讼(讼), 互为“综卦” 。 乾为刚健, 坎为险陷。 刚与险, 健与险, 彼此反对, 定生争讼。 争讼非善事, 务必慎重戒惧。 目录 中下卦 历史渊源 卦意 坎下乾上 注释 全卦内容 中下卦 《讼》 卦为《周易》 第六卦。 但若除掉《乾》 《坤》 总论这两部分外, 实际上, 它应算作正文的第四卦。 也即上承《屯》 、 《蒙》 、 《需》 卦而来, 下为直奔《师》 卦而去。如果说, 《屯》 、 《蒙》 、 《需》 卦是在陈述尚处于起始的浑蒙状态的话, 而《讼》 卦则来了一个突变, 它在为国家政权起始的学说在制造说辞, 它为下一卦的兵革大起的《师》 卦, 或者更确切地说, 它为下一卦的“开国” 和为组建国家赖依生存的军队的《师》 卦起了一个基石与前奏作用。 历史渊源 但历来易学界皆将《讼》 卦注释为打官司的卦, 这不仅只是为了迎合占卜, 而且也可见历来易学界对《周易》 理解的浅薄和无知, 也可足见其思想的庸俗与低下。
《讼》 卦中有很多有见地的东西, 这就是《讼》 卦中说的, 在此种时刻, 虽然“不利涉大川” , 但却“利见大人” ; 此时虽然有“贞厉” 的一面, 但却有它“元吉” 的一面。也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 此时“或从王事” , 则是 “无成” , 此时最好是“归而逋” , 到“邑人三百户” 中去“食旧德” 。 当然这自然不是就此罢休, 而是“或锡之鞶带, 终朝三褫之” 的奋发图强以图再起。这就是《讼》 卦中所要陈述的东西。不过此一卦可能有很强记实成份, 卦辞中的“有孚窒, 惕” , 这可能与姬周王朝当时受邻国侵扰与压制有关, 也即与西方鬼方的侵扰与邻国和殷商王朝的压制有关, 《周易》的作者很可能把这些环境实际运用到此一卦中。 卦意 第 6 卦天水讼(讼卦) 慎争戒讼 中下卦 象曰: 心中有事事难做, 恰是二人争路走, 雨下俱是要占先, 谁肯让谁走一步。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 相叠。 同需卦相反, 互为“综卦” 。 乾为刚健, 坎为险陷。 刚与险, 健与险, 彼此反对, 定生争讼。 争讼非善事, 务必慎重戒惧。事业: 起初顺利, 有利可图, 继而受挫, 务必警惕, 慎之又慎, 不得固执已见, 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
与其这样, 不如退而让人, 求得化解, 安于正理, 可免除意外之灾。 陷入争讼,即使获胜讼卦卦辞, 最后还得失去, 得不偿失。经商: 和气生财, 吃亏是福。 切勿追求不义之财。 商业谈判坚持公正公平、 互利的原则, 尽量避免发生冲突。 这样, 会有好结果。求名: 不利。 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 应坚守纯正, 隐忍自励, 自强自勉, 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 及早渡过难关。外出: 途中多有变故, 宜改日出行。婚恋: 虽不尽人意, 倒也般配, 彼此理解, 未尝不可。 双方应以温和的方式处理生活。决策: 争强好胜, 不安于现状, 为改变命运和超越他人而奋斗。 头脑聪颖, 反应敏捷, 有贵人相助。 但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 容易露出锋芒, 得罪他人, 带来诉讼之灾。 宜承认现实, 顺其自然, 知足, 适可而止。 接受教训, 引以为戒, 可功成名就。 坎下乾上 讼①: 有孚窒②, 惕③。 中吉; 终凶。 利见大人; 不利涉大川。初六, 不永所事④, 小有言⑤, 终吉。九二, 不克讼, 归而逋⑥; 其邑人三百户⑦, 无眚⑧。六三, 食旧德⑨, 贞厉,终吉; 或从王事讼卦卦辞, 无成。九四, 不克讼, 复即命⑩; 渝⑾, 安贞吉。
九五, 讼, 元吉⑿。上九, 或锡⒀之鞶带⒁, 终朝三褫⒂之。 注释 ①讼: 六十四卦卦名之一。 乃论述国与国争讼之卦。②窒(zhi 至) : 阻塞。③惕: 警惕戒备。④不永所事: 不会永远处于原来所事的平安状态。⑤小有言: 因利害而发生争执, 遭到别国责难。⑥逋(bu) : 逃。⑦其邑人三百户: 藏匿到三百户人家的小邑国中。⑧眚(sheng 省) : 灾祸。⑨食归德: 指享受祖辈或自己原来的基业。⑩复即命: “复” , 恢复。 “命” , 有命运的含义。 “复即命” , 恢复到原来的命运状态。⑾渝: 改变。⑿元吉: 大吉。⒀锡(xī) : 锡与裼字同音, 此处当裼字之误。 乃皮衣上加罩衣之义,可引伸为穿戴。⒁鞶(pan 盘) 带: 命服之饰6讼卦讼卦是《易经》六十四卦之第六卦。天水讼(讼), 有皮束的华贵服妆。⒂褫(chi 齿) : 不能与当褫夺与褫剥讲, 此处为脱的意思。 全卦内容 此卦由水下天上组成。卦辞的“讼: 有孚窒, 惕。 中吉; 终凶。 利见大人; 不利涉大川” , 前一句是说作为争讼之卦, 乃是因为诚实信用受到阻塞, 亦即受到来自某国的压抑而起, 对此当要引起警惕戒备。 第二句是说, 作为争讼一事, 中间可能还会吉祥; 但终究必然引起干戈大起, 终为凶祸。
第三句是说, 此一争讼一事, 虽然利于出现“大人” , 但是, 在争讼时期, 弱小国家还不利于“涉大川” , 亦即不利于去争雄天下。 这里主要指姬周王朝处境而言。“初六” 爻辞的“不永所事; 小有言, 终吉” , 前半句是说此卦接上卦《需》 卦而来, 不会永远处于原来所事的平安状态, 必然会有争讼; 后半句是说争讼被别国责难虽然难免, 但终局还是吉祥的。 这里的“终吉” 、 “六三” 爻辞中的“终吉” , 都有“九五”爻辞“讼, 元吉” 的概念, 即争讼乃孕育着一个“大人” 的崛起这一含义,它与卦辞中的“终凶” 含义不同。“九二” 爻辞的“不克讼讼卦卦辞, 归而逋; 其邑人三百户, 无眚” , 是说弱小 受压抑的一方, 在争讼的过程中, 自当不克讼, 即不能赢得对方, 其最好的办法还是逋逃为好; 此时若能逋逃到有三百户人家的小邑国中, 还可以避免灾祸。“六三” 爻辞的“食旧德, 贞厉, 终吉; 或从王事, 无成” , 是说在“ 归而逋” 之后, 还是以食祖辈或自己原来经营的旧德业为好, 此时虽然贞厉一点, 但终局还是吉祥的; 但是在此时若还想去干超出自己能力的从事王业的大事, 暂时还是无成的。
“九四” 爻辞的“不克讼, 复即命; 渝, 安贞吉” , 是说每次争讼, 由于不能取胜,最好还是恢复原来的状态; 只有暂时改变争讼, 还能保持吉祥的结果。“九五” 爻辞的“讼, 元吉” , 是说尽管每次争讼皆不利, 但是作为争讼本身来说,它还是大吉的。 这里有一个这么一个问题, 对于一个崛起的王侯来说, , 无争讼之角斗,便无一个王侯的崛起, 故“讼, 元吉。 ”“上九” 爻辞的“或锡之鞶带, 终朝三褫之” , 是说作为争讼角斗的王侯, 每天发愤到连套在外面的华贵服装也要脱掉三次, 用以习武来磨炼自己, 此句在展示一个崛起王侯的雄心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