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贞,问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
尚秉和注:艮为火,故焚其次。巽为陨落,故丧其童仆,贞,问也。虞翻以离火焚其次,並谓三动艮让为焚,故离火在外,上又不应,焉能下焚,易林蹇之噬嗑云,火起上门,不为我残,噬嗑火在艮门上,故不焚下,旅火亦在上,其不能下焚同也。三当位强命其变,以之不正尤非,艮火象详焦氏易诂。
愚补注:易林,火起上门,以上卦离火连下互卦艮门;不能下焚,以下卦震卦主爻为初爻不与离卦相应故也。
旅卦九三为艮主爻(或者九三爻辞本就言九三之事情,九三不与离应,则不受离焚烧,与主爻无关)与离卦不应,离火不能焚艮次。乃艮火焚艮次。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旅卦九三爻实例,其義喪也。
尚秉和注:兑毁折,故曰伤,以众与下,威权下移,宜其丧失,下谓初二,言三与初二相得,以势众付之也。
愚认为:考察《象》意,犹是说九三爻若因为旅(往征)的原因,将势与利付于初爻与二爻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贞,问也,不但自己前行要有危厉,且初二与三亦不能自保自有其势利,乃至势利皆毁,次舍胥焚。这种理解可以与渐卦九三进行比较。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尚秉和注:马云。山上高平曰陆。艮为夫。在上。故不复。易林复之剥云。夫亡从军。抱膝独宿。以剥艮为夫也。孕。妊娠也。育生也。震为孕。左传昭元年。武王邑姜。方震太叔是也。三震覆。故不育。郭璞洞林否之小过云。妇女胎反见华益。否三互巽。故知为妇女。二四互艮。世变良。艮为反震。是胎反也。胎亦孕也。义即本此也。巽为寇。三下拥群阴。而艮为守御。为坚。寇在外。守御在内。使外寇不人。故利也。旧解皆以坎为寇。岂知坎之为寇。以其隐伏。巽亦为伏。故易亦以巽为寇。且以坎为寇。坎寇已在内矣。如何能御之。虞翻以坎为寇。谓自上御下。自上御下。其利在上。于三何与。一象失传。使经义颠倒错乱。至于如此。真可喟也。
愚认为:夫征不复是以上九言,出外在上为征,巽不与艮应,故不复。又巽为寇,入于寇之象。犹如小畜卦上九言君子征凶。妇孕不育以上九言,以巽为妇,巽下离大腹有孕象。巽妇不与下艮夫相应,失家道而寡处于外,不能育子于成。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尚秉和注:坤为众为丑,众也。诗小雅。执讯获丑是也。离附离也。群丑谓下二阴。言三阳系恋于下二阴。故不复也。诸家训离为去。与下顺相保之义不合。非也。艮为道。坎为失。故失道不育。下二阴顺三阳。以为保守。故曰顺相保。
愚认为:夫征不复。离群丑也。是说夫外征则遭遇盗寇与甲兵,或落草为寇,或受其牵系,或抛尸荒野,不能回转。巽乃盗寇之类、绳索之物、为抛弃、为草莽。
若御寇旅卦九三爻实例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贞,问也,则初二两爻顺九三之利用,可以相保护。又艮城坎池,离为城墉,坎离还为弓矢甲兵,足以抵御巽寇贼。
妇孕不育。失其道言失去男女相护、阴阳相守的本则,巽不与艮道坎失相应,故失道为说。
综上,旅卦九三犹如渐卦九三所云,利御寇旅卦九三爻实例,顺相保也,否则自己遭遇甲兵之灾厄,征而不复,而妇女妻子失丈夫亦不能保育其幼小,臣仆失首领不能自为防护,势利尽丧,胥沦无遗类。